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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资租赁案件注意事项

来源:作者:撰稿:张玲玉 审稿:李冬梅时间:2018-08-14

随着房地产经济的发展,建筑物资租赁行业也是一番欣欣向荣的景象,但是,在发展的背后,亦有不少纷争。我所最近承办较多物资租赁行业的案件,通过办理、分析这些租赁合同纠纷,我们可以理清办案思路,总结出办理建筑物资租赁合同案件的注意事项。

一、合同签订很重要

在建筑物资纠纷中,绝大多数当事人都会向我们提供租赁合同,虽然没有合同,我方供货、他方接受的也构成事实合同关系,但是有条件的情况下,最好是一个建筑项目签订一个租赁合同。在合同中,需要将运费承担、租赁物单价、支付方式、违约责任以及物资赔偿价款等重要事项约定明确,以便万一将来发生纠纷,出租人能够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如果合同相关的项目在青海等西部省份,要注意约定好冬季停工期,这对于后期计算出正确的租赁费非常重要。

我们承办这类租赁案件时,首先要尊重租赁合同的约定,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计算违约金,但是,如果当事人将违约金约定过高时,也应当及时与其沟通,劝其将违约金调至法律支持的范围。

二、庭前调解很可行

 通常,租赁合同的双方都是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当事人之所

以想到要起诉对方,无非是因为对方拖欠租赁费、赔偿款太久,迟迟不肯支付。但是涉诉是一件麻烦的事情,谁都不愿意将自己置身于诉累之中,对方一看我方动真格起诉,心里难免犯怵,加之我方申请财产保全后,对方公司账户会被冻结,给日常经营造成不便,因此,对方通常会主动请求调解。这时候,我们双方不妨坐下来好好谈谈,将租赁费用、剩余物资对清楚,费用明确了之后就能谈支付款项了。

谈不拢的情况通常是对方觉得价款过高,我方当事人觉得价款太低,这个时候我们就需要站在当事人的角度,维护其利益最大化,让对方清楚明了的知道调解是争议解决的极好方式,我们的证据充足明了,开庭让法官去判只会付出更多的价款(法院通常会支持违约金的请求),而且还得做好一系列繁琐的应诉工作。两弊相权取其轻,对方经过一番考虑,通常会作出一定的让步,接下来就只需要对价款的支付方式进行协商就可以了。

三、开庭前要算好账

 钢管、扣件、套头、碗扣横杆和立杆……,这些建筑行业的

物资专用名称是我们律师平常很少接触的,弄清楚这些物资到底是什么对于我们办案大有益处。比如知道“扣件”在行业里面也叫“碗扣”,发料单和退料单就更容易看明白。租赁行业通常有自己常用的计算软件,大多是按照一段时间来做一次统计,与对方对一次账。我们在审查这些结算清单的时候,需要注意和发料单、退料单比照着来看,尤其需要注意结算清单里的物资单位,比如钢管的单位,是“根”还是“米”,通常租赁合同中都会约定钢管每米每日的租金,如果结算清单是“根”的话,就需要换算单位后再计算了。

算账是个细致活,每个时期的租赁费计算准确是基本功(通常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在这个基础上,把各个未退物资的数量统计清楚,便于计算物资赔偿款。另外,根据合同的约定,确定运费和卸车费的承担方,如果是由对方承担运费,则由我们垫付的运费需要在诉请中反映。上诉费用都计算清楚后,就需要认真计算违约金了,通常租赁合同中有对违约金计算方式的约定,我们只需要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就行。由于物资租赁案件涉及的费用项目多,金额较大,为了让法官更容易理解,我们会在庭前准备好项目租赁费、未退物资及违约金的明细表,使得应付价款一目了然。对于数字的计算唯有细致认真方能计算准确,只有价款准确了,法官才会有判决的依据,这个案子才能得到当事人较为满意的结果。

综上所述,租赁案件的整体难度不大,但是算账确实是整个案子的重中之重,前期的细致计算能为后续的开庭审理奠定良好的基础,能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如有建筑租赁相关问题的咨询,欢迎致电甘肃西润律师事务所:0931-7616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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