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0931―7657172

您现在的位置是:网站首页> 党建工作>正文

中共甘肃西润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党史学习活动第四讲《党的十一大、十一届三中全会、十二大、十三大、十三届四中全会》

来源:作者:时间:2021-04-12

      2021年4月9日下午2时,中共甘肃西润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党史学习活动第四讲《党的十一大、十一届三中全会、十二大、十三大、十三届四中全会》由我所党支部纪检委员陈立峰同志主讲,我所绝大部分人员参加学习。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77年8月12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大会通过了经过修改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关于修改党的章程报告的决议》。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于一九七八年十二月十八日至二十二日在北京举行。全会作出了从1979年起,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确定了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指导方针。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82年9月1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邓小平提出了“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重要思想。

      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87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在北京举行。大会提出并系统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制定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制定了“三步走”发展战略和各项改革任务。

      中国共产党十三届四中全会于 1989年6月23~24日在北京举行。选举江泽民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形成。



上一篇:中共甘肃西润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党史学习活动第三讲《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 下一篇:中共甘肃西润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党史学习第五讲《中国精神研究-我们的传家宝之红旗渠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