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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学习《中国律师制度及历史沿革》

来源:作者:时间:2022-05-27


   2022年5月27日下午2时,我所党史学习《中国律师制度及历史沿革》由党员律师秦博杰主讲,我所律师除出差、开庭之外均参加了学习。








         



    本次党课秦博杰律师主要从以下方面展开讲解:中国律师制度是清末变法改制效仿西方典章制度的产物、外国律师的进入刺激了中国律师业的产生、1912年上海律师公会成立、允许外国人在中国担任律师、1912年中国第一次全国律师考试举行、律师登记制度与律师公会、新中国成立以来律师行业的发展等内容逐一展开讲解,讲课过程中还重点介绍了伍廷芳、沈钧儒二位历史人物,二人曾经都是律师,伍廷芳是中国近代第一个法学博士,和沈家本一同进行清末修律,力主废除各项酷刑,先后主持起草各项新法,他同时创办了近代中国第一所法律学堂,培养了近万名法律人才;对民国律师制度的建立和宣传也起了重要的作用。沈钧儒,他在民国时期,也曾经做过律师,1905年秋,沈钧儒得以新科进士被清政府派赴日本,入东京私立法政大学法政速成科政治部学习,后继入补修科,于1908年4月毕业回国,建国后,历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中国民主同盟中央主席。

    党的十九大以来,律师行业迎来了新发展,党中央进一步明确了律师队伍的地位和作用,对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如今,我国不仅在数量上成为名副其实的“律师大国”,在质量上更是稳步迈向世界“律师强国”。中国律师在党的领导下,实现了自身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国内到国外的跨越式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制度体系和制度优势,在全面依法治国各环节、各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中国之治”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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