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我所高级合伙人李冬梅律师赴安宁区水务局开展黄河保护法普法宣传活动,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活动为契机,旨在提升水务局工作人员对黄河保护法李冬梅律的理解,强化流域治理的法治意识,确保黄河安宁区段的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
李冬梅律师在讲座中详细解读了黄河保护法的立法历程、创新亮点和法律责任,强调了法律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水资源管理、水沙调控、污染防治以及黄河文化保护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她指出,黄河保护法的出台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完善,更是解决黄河流域特殊问题,保障黄河安澜,促进流域经济社会与文化和谐发展的关键。
在讲解中,李冬梅律师特别提到了黄河保护法在流域协调机制、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沙调控与防洪安全等方面的具体规定,以及对违法行为的严厉处罚措施,通过实例分析,生动展示了法律在实际操作中的应用,强调了政府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法定职责和违法后果。
此次普法活动,李冬梅律师还与安宁区水务局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互动,解答了他们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鼓励他们在工作中积极落实黄河保护法,确保黄河安宁区段的生态环境得到妥善保护。
今后,律所将继续发挥专业优势,为黄河流域的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全面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