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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润动态 | 明法析理展风采 检律同行促法治——我所联合多单位成功举办公诉人及律师论辩赛

来源:作者:时间:2025-08-28

2025年4月18日,由兰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兰州军事检察院联合甘肃泽锐律师事务所、甘肃西润律师事务所、甘肃嘉乐律师事务所共同主办的“明法析理,检律同行”公诉人及律师论辩赛在甘肃西润律师事务所会议室圆满落幕。来自检律双方的6支队伍围绕刑事法律热点问题展开激烈交锋,以专业素养与思辨能力展现了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风采,为推进法治建设注入新动能。



以辩促学:三场对决彰显法律智慧


本次论辩赛采用“检律对抗”形式,三组案例聚焦刑事法律实务中的争议焦点,通过立论陈词、自由辩论、总结陈词三大环节,全面考验选手的法律功底与临场应变能力。



第一场:非法经营罪VS无罪辩护


铁检一队(辩方)与泽锐律师事务所代表队(控方)围绕“小马代还信用卡套现案”展开激辩。控方立足《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强调小马虚构交易套现1200万元的行为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辩方则从“代偿行为合法性”“POS机使用合规性”切入,主张其行为未达到刑事入罪标准。双方对“非法经营罪”构成要件的精准拆解,引发评委对新型经济犯罪定性的深度思考。



第二场:危害公共安全罪VS高空抛物罪



兰州军事检察院(控方)与嘉乐律师事务所代表队(辩方)针对“张玉涛酒后高空抛物案”展开交锋。控方援引《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指出张玉涛向公共区域抛掷物品造成财产损失,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安全;辩方则结合《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主张其行为符合高空抛物罪的构成要件。双方对“危险方法”与“具体危险”的界定,生动诠释了刑法谦抑性与公共安全保护的平衡之道。



第三场:绑架罪VS招摇撞骗罪


铁检二队(辩方)与西润律师事务所代表队(控方)就“刘某冒充警察勒索案”展开终极对决。控方紧扣《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强调刘某限制王某人身自由并索财的行为符合绑架罪特征;辩方则援引《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主张其冒充警察身份实施威胁的行为应定性为招摇撞骗罪。双方对犯罪主观故意与客观手段的剖析,将比赛推向高潮。



权威点评:以赛赋能提升专业素能


比赛特邀兰铁分院、法院、军检及三家律所资深法律人组成评委团,从“论辩能力(70分)”“综合印象(20分)”“规则执行(10分)”三个维度对选手表现进行评分。
评委代表在点评中指出:“选手们对法律条文的娴熟运用、对案例细节的敏锐捕捉,展现了检律双方极高的职业素养。尤其是自由辩论环节的即兴交锋,既有法理深度,又具现实温度,体现了法律人‘明法析理’的初心。”



荣誉时刻:激励法治人才砥砺前行

经过激烈角逐,比赛最终评选出个人单项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并颁发“优秀组织奖”“道德风尚奖”“卓越协作奖”三项团体荣誉。“辩论是法律人的‘磨刀石’,更是法治精神的‘传声筒’。”我所主任张晓军律师在闭幕致辞中表示,此次活动通过检律同台竞技,既强化了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协作意识,也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新思路。未来,我所将继续深化合作,以专业之力守护公平正义,以共治之智书写法治中国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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