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发民
西润律所专职律师
执业证号:16201202310637350
联系电话:19994359995
毕业于西北师范大学,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执业以来累计办理各类刑事案件80余件,擅长处理不起诉、无罪辩护、二审改判及死刑复核等复杂案件。凭借对证据细节的敏锐把握与程序权利的深入运用,成功办理多起代表性案件,包括刘某某故意伤害案(裁定终止审理)、李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审查起诉阶段取保并获缓刑)及杨某某帮信案(实现“实报实销”),展现了在刑事辩护中精准施策、有效维护当事人权益的专业能力。
(*仅律师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