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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润动态丨我所与甘肃政法大学联合举办《贪污贿赂刑事案件司法解释(二)》理论回应与实务前瞻学术研讨会

来源:作者:时间:2026-06-29

2026 年 4 月 30 日,由我所与甘肃政法大学法学院共同承办的《贪污贿赂刑事案件司法解释(二)》理论回应与实务前瞻学术研讨会,在甘肃政法大学法文瀚楼举行。本次会议汇聚法学学者、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多领域专家20余名,搭建起理论与实务深度交流的专业平台,是我所深化与甘肃政法大学校所共建的重要实践。

甘肃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史玉成教授在开幕致辞中说,《贪污贿赂刑事案件司法解释(二)》的出台,是完善反腐败刑事法治、统一职务犯罪司法裁判尺度的重要举措。学校始终深耕法学理论研究与法治人才培养,高度重视校所协同、理论与实务融合。本次研讨会紧扣反腐法治前沿热点,为学界和实务界搭建了良好交流平台,期待以此为契机,持续深化校所共建合作,聚焦新型腐败治理、涉案合规保障、营商环境法治建设等重点领域,凝聚专业智慧、共研实务难题,服务新时代反腐败治理和地方法治高质量发展。

我所张晓军主任在开幕致辞中表示,本次研讨会聚焦 “两高” 新出台的《贪污贿赂刑事案件司法解释(二)》深入研讨,该解释有效回应了职务犯罪办案难点,完善了我国反腐败刑事法治体系。校所联合研讨旨在打通理论与实务壁垒,助力法律从业者精准、统一适用新司法解释,破解职务犯罪办案难题,为新时代反腐败治理贡献专业力量。

研讨中,与会嘉宾围绕《解释(二)》的立法背景、制度定位与新旧衔接 、新型隐性腐败的认定难题与司法应对、平等保护原则下民企国企贪腐标准的统一、量刑标准全覆盖与裁判规则的体系化、追赃挽损与退赃从宽制度的完善等核心议题展开深度交流。重点探讨了公私所有制经济平等保护视角下职务犯罪定罪量刑标准统一、违法所得全链条追缴与行贿受贿认定、自首与认罪认罚从宽适用平衡、贿赂财物范围界定及隐性腐败惩治、数额标准调整合理性、赃款追缴边界与合法财产保护、民营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司法解释溯及力适用等关键问题。


与会嘉宾从理论研究、审判实践、检察履职、律师辩护等多元视角,剖析新司法解释的制度价值、适用争议与实务应对路径,既充分肯定其统一司法尺度、规范裁量权、强化反腐败力度的重要意义,也针对实践适用难题、民营企业风险防范、涉案财产权益保障等提出务实可行的建议。


此次研讨会是校所深度合作的重要成果,有效推动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深度融合,为新司法解释准确适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效提升及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坚实专业支撑。


未来,我所将持续深化校所战略合作,以理论赋能实务、以实务反哺教学,深耕法治人才培养、疑难案件研究与实务攻坚,不断巩固合作成果,为地方法学教育与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持续赋能、聚力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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