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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的坏习惯

来源:作者:苏洛川时间:2022-06-17


      接内勤通知,本周须为律所公众号写篇稿件,思来想去,作为一个年过五旬“老律师”,行走江湖多年,老律师的名头也不是盖的,我决定写一篇律师的好习惯方面的文章,多吹吹作为一名律师,需要多么优秀的好习惯才行。结果稍微检索了下,发现律师的好习惯都被别人写完了,比如诚实守信、勤勉敬业、精业谨慎、仁爱忠勇等等,所以干脆反其道而行之,写律师的几个坏习惯吧。

    我今天写律师的坏习惯,只结合我自身存在的或多年工作中出现过的一些教训,不代表大多数律师。大家也知道,天下文章一大套这句话。既然是写文章,有些就是“编”的,不一定我就是这样的(要不然岂能混到现在)。但,仍免不了误会,今天冒着被人骂甚至被同行骂的风险硬着头皮写出来,目的一是为了保证完成这次写稿任务,二是为了让“这些悲剧不再重演”。

    回顾我这些年办理的业务多为诉讼类案件,刑民兼有,但今天以民事为主,故按照民事诉讼程序中律师工作进程来写几个坏习惯,现给大家一一道来:

一、起诉环节   粗心大意的习惯

    主要表现在准备工作不扎实,不查基本资料,没有弄清案情,吃透当事人的诉求,结果在诉状中出现弄错法律关系、遗漏被告,算错或遗漏诉讼请求等。

比如,几年前在集中办理某银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大概加起来有100多件。其中有一起案子,被告明明向银行抵押贷款30多万,因还款逾期被银行起诉。但因助理连夜加班,稍不留神起草诉状时贷款金额小数点搞错一位,导致诉状上写的贷款金额成为300多万,我也没有细看,就拿上去立案了,送达后把被告着实“吓得不轻”,不敢签收。法官打我电话核实,我才发现,就说是笔误,幸亏是在电话里,要不然差点就要把指头掇到我的鼻尖上了,最后只咬牙切齿地说了一句“多亏你还是个老律师”,回头我也恨不得把助理叫出来“耳提面命”。

二、立案环节  自以为是的习惯

    主要表现在立案除了带案卷证据材料,还要带齐委托代理手续。尤其是去外地立案,更是要反复检查,甚至需提前打电话到目的地法院咨询一下,否则有些情况是你想不到的。

    例如,前几年,我收了一个离婚案件,多年从业经验,告诉我已经把立案所需材料准备的“没有一点麻达”。结果坐火车四个小时赶到外地法院,将包里材料全部放在法院的立案台上,整理好恭恭敬敬再递进去,一个中年男法官拿在手里轻轻地翻了三页,就全部推出来了。我纳闷极了,忙问“这是咋了?”“你自己看看,委托书上没有公章,这个不符合要求啊!”我反复看了几分钟,离婚是私事,也没有弄明白这个离婚案件的委托书要盖什么单位的公章。禁不住斗胆再问了一遍,请法官明示。结果人家告知委托书上必须要盖律所的公章,还真是没有想到啊。最后,好说歹说,由于路途遥远也不容易,让把材料留下,先把案子立上,开庭来时一定带齐补上。

三、开庭环节   不守时的习惯

    主要表现在出庭一定要守时,早到都是可以的,你可以等等法官,但万万不能迟到让法官等,哪怕就迟到几分钟时间,也是不可以的。千万别“以身试法”,否则教训太深,代价太大。比如,前几年有一个买卖合同纠纷的案子,在省高院开庭,由于当事人是律所主任的关系户,领导特意交代必须“上心”。开庭前一天晚上,我和助理还在办公室加班,整理材料,写代理意见等,希望把案子再熟悉一遍。但由于案情复杂、材料也多,出现了“用力过猛”的症状,开夜车加班到夜里11点多,回到家都12点多了。随便吃了一口就倒头睡了。

    结果一觉睡到自然醒,一看表已经是早上7:30,传票通知开庭时间是9:30,那时候省高院还在城关雁滩办公。显然时间比较紧。一骨碌爬起来,简单收拾一下,拎着包就出门了,在街边拦出租车。可是这天的出租车死活拦不到,急的人满头汗,耽搁了有二十分钟时间。最后好不容易坐上一辆,给司机师傅说,尽量快点。长话短说,赶到雁滩省法院门口,开庭时间还剩5分钟。我终于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但,别忘了,这是省法院,进门很严格要核对身份、登记、过安检,进院子、上楼,这些程序用了将近10分钟。也就是说,走到法庭门口,我迟到了15分钟。

    推门进去的那一刻,我终生难忘,只见偌大的法庭,灯火通明,国徽高悬、庄严肃穆,法官、原告当事人代理人都到了,也各就各位了,被告单位的人也到了,旁听席上黑压压一片,就差我这个被告代理人了,所有目光“唰”一下都看着我。我已经感到“情况不妙”,为了不耽误大家时间,连忙走到被告代理人席上,包一放,准备坐下来。就在这时,审判长开腔了,“你知道现在几点钟了?”“开庭通知你看了没有?”我们这么多人都等你一个,你说一下为什么迟到?”说句心里话,我脑海里一片空白,回想这么多年,出庭还真没有迟到过。这次丢人都丢到省法院了。我已记不清当时是怎么回答法官的,但有一句我清楚,就是说我是从安宁赶过去的,想说明我的路途比较远,结果我忘记了原告是白银人。话音未落,审判长就针锋相对“人家原告还是白银的,人家都来了,你有何话说?”我真的没有可以辩解的了,能说的就是“对不起”。

那天的庭照常开,但我的心情多少还是受到影响,开始有10分钟左右久久不能平静,后来慢慢才进入状态,这种滋味可以说谁尝谁知道。很可惜当天的庭,因原告申请鉴定只开了一半,宣布延期开庭。

    事后,律所主任在律所大会上点名批评了我,我也作了深刻检讨,并引咎辞去此案的代理人,不再参与此案的后续代理工作,并自觉接受所里给予的扣除5000元代理费的处罚。这5000大洋足够我早上在兰州吃一年的牛肉面了,心疼死了。原本想凭与主任的老交情,求其手下留情,后来一想大庭广众之下,没有胜算,而且作为一名合伙人,如不勇于担责,领导以后还如何服众。所以从此以后,我出庭就再也没有迟到过,因为绝对不敢了。

四、其他   懒惰的习惯

    比如,不积极学习、不参加社交活动、不修边幅等等。当然啦,我就不再一一给大家细说了,给我这个“老律师”留点可以混下去的脸面吧。

    怎么样,律师的坏习惯,您觉得如何?确实要不得,有时候真的是害人害己,教训深刻,终生难忘。就这样吧,我们下次再聊。

    再次强调,我是这篇文章里的“男一号”,千万别搞混淆了,记住我不是我.....

 

 作者简介


 

苏洛川 副主任 律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6201201210676090

联系方式:13919320089

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刑事专业律师、全省优秀公益律师,1999年起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和律师工作至今,业务专业功底扎实,精通刑事辩护、民事代理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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