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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辩护词写作的几个要点

来源:作者:时间:2023-06-17

浅析辩护词写作的几个要点

辩护词是刑事案件中被告人的辩护人在法庭辩论阶段,依据事实和法律为被告人作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刑事处罚时的书面意见(本文仅做此狭义理解)。辩护词也是律师常用的法律文书,写的好坏反映了律师的职业态度和专业水平。今天我简要谈谈辩护词的基本结构、写法、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写作要点,文末附例文一篇供大家参考。

一、辩护词的结构 


(一)首部。包括三项内容,可略写,但不能省略。


1、标题。写明“某某(姓名、案由)一案的辩护词”。

  2、呼语(称告语)。顶格写“审判长、陪审员”或“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表明向法庭人员陈述。

  3、前言(序言,也叫开场白)。写明:

(1)辩护人出庭辩护的法律依据和职责。一般写“受谁委托担任谁的辩护人,出庭为谁辩护”。

 (2)简要说明辩护人在开庭前做的主要工作。阅卷、会见被告人、庭审调查的情况。

 (3)表明对本案的基本观点。主要是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从轻处罚的观点。

(二)正文(辩护理由)。这部分是辩护词的核心和重点,应当写好,要详写。主要从以下七个方面着手,也是常见的辩法:


1、证据辩。从证据的来源,证据的形式和证据之间的相互矛盾疑点着手,指出证据方面的真伪、缺陷和瑕疵等。

2、事实辩。从证据能够证明的事实,得出与公诉指控不同的事实,当然包括对量刑有影响的事实情节。

3、无罪辩。说明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不成立。

4、罪名辩。将指控的重罪辩成轻罪,数罪辩成一罪等。

5、罪轻辩。例如未成年人、从犯、中止、自首、立功、防卫过当等等。

6、法律适用辩。本案应当适用的法律和司法解释等。

7、程序辩。可就案件的管辖、诉讼主体、追诉时效、鉴定事宜,及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提出辩论观点。

结论(结束语)。是对辩护意见的归纳总结。首先对辩护理由做一概括小结,然后提出结论和建议。最后使用,比如“辩护意见发表完毕”等语言表明辩护结束。

(三)尾部(落款)。必须写明辩护人的姓名和年月日。


二、辩护词的基本写法及要求 

1、立论要观点明确概括,实事求是。

2、正确分析案情。要做到有理有据,不卑不亢。

3、抓住要点,切中要害,突出重点,切忌面面俱到。把重要的部分说到,说透,说清,说全。次要部分,到即

 4、语言要简洁、精炼、平实。可以适当使用感情词汇,但避免使用排比、夸张,挖苦、讽刺等的语言,更不能进行人身攻击。 这是律师出庭的基本礼仪,也体现了辩护人的职业素养。

三、辩护词的注意事项

(一)标题不要写成“辩护辞”;

(二)抬头不要写“国家公诉人”、“各位代表、各位委员”等;主要是解决发言给谁听的问题。辩护词的说服对象是法庭人员,不是给被告人或旁听人员听的。要处理好关系,避免被告人、旁听人员高兴而法庭人员反感。

(三)序言不要太长,不要写与案件无关话;

(四)正文应先写观点,再说理由,不要颠倒;

(五)落款要写全名并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也要写全,不要仅写苏律师或月日,还要写年份,有的案件周期较长,甚至两三年的都有,开几次庭的也有,方便核对或查阅等;

(六)字不要太小,文不要太长,言简意赅即可,一般三号字五页纸以内,案件复杂的可以长点,但也别写几十万字,太长了法官太忙,一般没工夫细看,会影响辩护效果。

四、辩护词的格式及示例

关于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案由)一案  

辩 护 词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律所)接受__________(主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由)一案的犯罪嫌疑人或亲属 __________的委托,指派我担任他的辩护人,为他进行辩护。 在此之前,我研究了_______ 人民检察院对本案的起诉书, 查阅了卷宗材料,会见了犯罪嫌疑人,走访了有关证人,并且对现场进行了勘察,获得充分的事实材料和证据。

我认为起诉书在认定事实上有重大出入(或者事实不清、定性不当、证据不足等等)。理由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综上所述,我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____条第____款之规定,请求检察机关对本案犯罪嫌疑人 __________不予起诉(或请求法庭对被告人宣告无罪或免除 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

辩护人:________(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律师简介

苏洛川 副主任 律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6201201210676090

联系方式:13919320089

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刑事专业律师、全省优秀公益律师,1999年起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和律师工作至今,业务专业功底扎实,精通刑事辩护、民事代理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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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西润律师事务所是2017年11月27日经甘肃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律所建立以来秉承“守德、求实、敬业、创新”原则,恪守“法律公正至上”和“为当事人谋取最大利益”的执业理念,遵循“立西部擎法律之剑·润陇原为百姓维权”的执业信念,如今已成为人文化、规范化、专业化的一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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