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9 月 19 日下午,我所在多功能会议厅顺利开展了“关于‘醉酒型’性侵案件中违背妇女意志认定的讨论” 专题讨论会。本次讨论会由我所专职律师、刑事辩护中心成员朱成军律师主讲,所内多名律师积极参与,现场思想碰撞激烈,交流氛围浓厚。

朱成军律师围绕“醉酒型”性侵案件系统阐述了三大核心内容:首先从基本类型入手,区分主动型与趁机型强奸的认定标准,结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深入解读“其他手段”中醉酒、熟睡等情形的构成要件;继而重点剖析案件认定标准,提出从被害人的行为能力、认知能力、记忆能力和表达能力四个维度综合审查“不知反抗、不能反抗”的司法判断,并以“性同意能力”作为核心审查标准;最后通过对“王某强奸案”的实证分析,引导与会律师从监控视频、证人证言、检测报告等多角度辨析“是否违背妇女意志”及“行为人是否明知”等争议焦点,厘清了此类案件证据审查与法律适用的难点。

此次讨论会内容翔实、针对性强,获得与会律师的一致好评。大家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学习,对“醉酒型”性侵案件的辩护与代理工作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把握。

面对“醉酒型”性侵这类边缘清晰但核心认定复杂的案件,法律人既要有证据分析的严谨态度,也要具备洞察人情世故的专业智慧。我所持续开展此类研讨活动,旨在推动性侵犯罪案件办案标准的精细化、科学化发展,为保障妇女权益、维护司法公正贡献专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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