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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买卖风险几何?

来源:作者:法在身边时间:2020-08-04

近两天,朋友微信咨询,购买房产证尚未办理下来的房屋时,买卖合同怎么签才能更大程度的维护买方的利益?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理论上是不能进行交易的,因为无法取得物权的保障。这是由于不动产权以不动产权属登记为准,没有房产证,房屋无法过户到买方名下,买方自然也得不到物权保护。那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就一定不能买吗?那也不一定,尽管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不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但是买卖双方平等自愿签订的买卖合同却是合法有效的,受到《合同法》的保护。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通常的优势有价格优惠,还有一些是现房,可以即刻入住。在房价居高不下的今天,这一类房屋对于刚需购房者来说确实有不小的诱惑力。购买这类房屋时,与购买产权证齐全的房屋相比,通常面临着更大的风险,因此,购买者也应当更加谨慎,仔细斟酌每一个交易环节。对于我们能够预见的风险,以买卖合同的条款加以约束和控制;对于我们无法预见的风险,就只能在意外发生时再随机应变了。

要想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拟写暂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的买卖合同时,可以尽可能的将合同条款细致化。买卖双方可以将分期支付价款的时间和具体数额明确列出;卖方可以在合同中保证该目标房屋未被出资、抵押、质押或涉及其他债务纠纷;买卖双方还可以约定具体的违约责任条款等。

该类房屋一旦涉诉,买方想维护自己权益,如果以确认房屋权属为诉讼请求,很可能面临法院不受理的窘境,毕竟这房子买卖之初就是没有房产证的。对此,律师建议在诉讼中,买方作为原告,可以将诉讼重心放在买卖合同的有效性上,一是确认该份合同合法有效,二是请求当被告取得房产证后,配合原告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在司法实务中,以下几点对于买方能否在诉讼中取得有利地位至关重要:一是买卖合同必须合法有效;二是支付购房款已经达到一个较高的比例(具体多少,各地法院可能会有不同的标准);三是买方已经合法占有并入住该房屋;四是买方对于该目标房屋是否涉及其他债权是善意不知情的。合同合法有效是买方主张自己合法权益的前提和基础,但是合同毕竟是债权,相较于物权更容易暗藏风险——

1、不能申请贷款

我国实行产权登记公示制度,登记作为生效要件,要想获得房屋所有权必须进行登记。在银行看来,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房屋出现纠纷可能性大,为了规避风险,银行不会放贷。

2、以房抵债

房东若在该目标房屋上设置了抵押、质押等担保物权,则可能出现债权人起诉房东的情况,致使该房屋查封、拍卖或者直接达成调解以房抵债。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一旦生效,该房屋就发生物权变动,届时买方不仅会丧失房屋的居住权,也可能遭受房款损失。

3、一房二卖

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可能会遭遇一房二卖的情况。根据法律的规定,先签订的买卖合同和后签订的买卖合同都是合法有效的。假如当卖方取得房产证之后,私下与支付更高房款的一方A办理了过户登记,A随即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那么支付低房款的一方B则不能再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了,从而面临无房可居的风险。

物权是绝对权,债权是相对权,谁的保护更完善大家心中自有答案。现实中,往往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尤其是在房屋交易中,收获了好处必然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将这些风险完全避开是不可能的,不过我们购房者可以让能预见的风险尽量可控,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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